重 要 通 知 为规范泾县境内街道停车秩序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、畅通、有序,杜绝和遏制道路机动车违法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研究决定,于2024年10月7日起,在208省道、345省道新增共6套违法抓拍设备,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拍摄并依法予以处罚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抓拍地点 1.S208省道169公里787米违停(空空里·临崖艺术空间) 2.S208省道169公里829米违停(空空里·临崖艺术空间) 3.S208省道169公里742米违停(空空里·临崖艺术空间) 4.S345省道77公里792米违停(皖南川藏线六道湾观景平台) 5.S345省道77公里804米违停(皖南川藏线六道湾观景平台)
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: 泾县交警